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神农架林区证明事项 两项清单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林业管理局,国家公园管理局,木鱼度假区管委会,盘水生态产业园区管委会,区直各部门:
《神农架林区2022年取消证明事项清单(第一批)》 《神农架林区2022年证明事项正面清单(第一批)》已经林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2022年9月30日
各乡、镇人民政府,林业管理局,国家公园管理局,木鱼度假区管委会,盘水生态产业园区管委会,区直各部门:
《神农架林区2022年取消证明事项清单(第一批)》 《神农架林区2022年证明事项正面清单(第一批)》已经林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2022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