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城镇土地使用税土地等级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03-30 14:39:56 来源: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访问量:144

各乡、镇人民政府,林业管理局,国家公园管理局,木鱼度假区管委会,盘水生态产业园区管委会,区直各部门:

随着我区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城镇规划范围进一步扩大,林区人民政府原确定的城镇土地使用税土地等级已不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形势。为了促进集约节约用地,调节土地级差收入,提高土地使用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国务院令483号)、《湖北省城镇土地使用税实施办法》(省政府令302号),对照城镇建设状况、经济繁荣程度,结合《神农架林区人民政府关于公布神农架林区公示地价体系建设成果的通知》(神政发201919号)精神,从20220101日起,对城镇土地使用税土地等级调整如下:

一、城区一等土地区域

松柏镇中心城区片:东起龙沟村岭口子,西至盘水电站,南到山体,北至干沟。

二、城区二等土地区域

松柏镇:东起岭口子道班,西至民兵军事训练基地、陶家沟水库,南北到两边山体。(除城区一等土地区域以外的其他地区)

三、建制镇及工矿区土地区域

木鱼集镇:龙降坪区域(在青天村范围内,东至青天村段江坪接界,南至青天村滴水岩接界,西至青天村阳坡接界,北至青天村道场湾接界)。木鱼镇区(在木鱼村范围内,东至木鱼村木鱼河接界,南至木鱼村关门山接界,西至木鱼村杨家屋场接界,北至木鱼村茅湖岭接界)。红花区域(在青峰村,红花坪村范围内,东至红花坪村347国道接界,南至红花坪村天子屋场接界,西至红花坪村草子坪接界,北至青峰村水磨山接界)。

大九湖集镇:东至大界岭,西至换乘中心,北至董家湾,南至谢家

新华集镇:北至龙口村五组;南至孝子岩屋对面,连接大岭村和桃坪村;东至新华镇学校,连接龙口五组;西边至桃坪村安置小区,连接桃坪村二组;

阳日集镇:东接窑湾,北临钱家湾,西靠大坪村,南部为阳日村五、六组。

红坪集镇:东至红河村东沟,西至红河村西沟,南至红坪变电站,北至天燕隧道。

四、税额标准:

城镇土地使用税额标准仍按鄂政办200737号文件执行:即:城区一等土地5/平方米、城区二等土地4/平方米;建制镇及工矿区土地2/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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