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农架林区档案馆行政执法主体公示
主体名称 | 神农架林区档案馆 |
单位性质 | 受委托执法组织 |
委托执法情况 | (一)行政检查权。按照档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对本行政区域内的档案工作行使行政检查权。 (二)违法行为制止权。对档案工作进行现场检查时,发 现档案工作有违法行为,有权要求违法行为人立即改正或限 期纠正,并向林区档案局报告。 (三)部分行政处罚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办法》、《湖北省档案管理条 例》,对违法行为人直接给予行政警告、对个人处以1000元 以下或对法人(其他组织)处以10000元以下行政罚款等行政 处罚权。 (四)提请行政处罚权。受委托单位发现违法行为不属于其法定职权或者委托职权范圈的,应当提请委托单位依法对 违法行为人作出行政处罚。 |
联系方式 | 0719-3334998 |
办公地址 | 神农架林区松柏镇滨河大道17号 |
执法职能 | 档案馆公共服务4项:档案展览和参观预约服务;档案查阅利用服务;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查阅服务;民生档案跨馆查询利用服务。 |